新聞一則
機車踏板載孩童遭罰 網友罵翻
剛才無聊病又發了
就順手點進去看那個“抗議機車踏板不能載小孩”的臉書頁面
天啊!!
我不建議你點進去浪費寶貴的生命
我隨便複製一些給你參考一下就好(以下綠字都是從第一頁複製來的)
我再強調一次~請記者看清楚~~我們訴求的是配套措施~
而不是盲目的抗議~請記者多多幫我們向政府訴求配套措施~而不是扯我們後腿~
我們當然知道孩子這樣危險阿~我們百姓也要生活阿~總不能把孩子放家裡吧(這樣不是也會罰)~
我們當然知道孩子這樣危險阿~我們百姓也要生活阿~總不能把孩子放家裡吧(這樣不是也會罰)~
看到這些父母不由讓我更加的擔心我們的下一代
我本身沒有小孩子
騎機車上下班
公司有車所以我自己沒買車
在台北生活40年只坐過一次捷運(當然捷運並沒有那麼悠久的歷史)
基本上只有公車直達免轉車的情況下才坐公車
不然只要我嫌太遠(譬如從永和出中正橋去市區)不想騎車
我就只有招小黃
所以
確實
我不可能去體會這些人的無奈與痛苦
可是
接下來我想告訴你這些無奈與痛苦是多麼的......
(我想罵人可是我居然找不到合適的形容詞)
首先
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八十八條
機器腳踏車附載人員或物品,應依下列規定:
一、載物者,小型輕型不得超過二十公斤,普通輕型不得超過五十
公斤 ,重型不得超過八十公斤,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,
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十公分,長度自座位後部起不得向前超
伸,伸出車尾部分,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。
二、小型輕型機器腳踏車不得附載人員,
重型及普通輕型機器腳踏車在 駕駛
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,得附載一人。
三、附載坐人後,不得另 載物品。但零星
物品不影響駕駛人及附載人員之安全
者,不在此限 。
四、附載坐人不得側坐。
五、駕駛人及附載坐人均應戴安全帽。
六、裝載容易滲漏、飛散、氣味惡臭之貨物,能防止其發洩者,
應嚴密封固,裝置適當。
七、附載坐人、載運貨物必須穩妥,物品應捆紮牢固,堆放平穩。
機器腳踏車駕駛人及附載座人應依下列規定配戴安全帽:
一、安全帽應為乘坐機器腳踏車用之安全帽,經經濟部標準
檢驗局檢驗合格,並於帽體貼有檢驗合格標識或梅花型
S產品安全標誌。
二、帽體及相關配件必須齊全,並無毀損、鬆脫或變更之情事。
三、配帶時安全帽應正面朝前及位置正確,於顎下繫緊扣環,
安全帽並應適合頭形,穩固戴在頭上,不致上下左右晃
動,且不可遮蔽視線 。
怎樣看懂了嗎
紅色的那幾十個字
就這麼簡單而已
再來談這些x殘父母的想法
(綠色字體還是引用該粉絲團的發言)
1.我們訴求的是配套措施
怎麼配套啊?基於安全考量就是只能承載一人於駕駛後的
固定座位
要加位子!可以啊!電影裡總看過那種附加車斗的機車吧
請去尋找可靠的改裝廠自行加裝啊
總不會這個需要政府補助吧
那我的125機車想要時速破兩百是不是也可以申請政府
補助來改裝
2.有人罵這些父母是人渣,這個有點傷感情,
口出惡言基本上都是不應該的
可是請被罵者捫心自問,你為了自己(而且嚴格說來說不上
是為孩子)的方便輕忽了孩子的安全,你不愧疚嗎?
3.提供免費兒童接送專車的費用至少50%由四輪汽車增加稅
收來補貼
第一個觀點是使用者付費
第二稅收不是懲罰
第三懲罰要有理由
第四50%的數據是如何得出的
4.沒汽車所以違規載小孩是我們活該
當然是因為你窮所以你活該
請告訴我法理情三方面哪一方面規定小孩一定要由父母來載
沒錢繳罰單是因為我們上輩子沒有燒好香
罰單跟輪迴無關只跟因果有關
違規是因罰單是果
5.天龍惡霸'郝' 跟 天龍貴族'馬',父母的天性就是會保護自己的小孩,小孩子載在機車踏板,
這些做父母的會飆車騎快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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